为客观了解、公正评价各镇街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切实提高人口目标责任考核的公信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的
参照省、潍坊市第三方调查办法,通过电话访谈的方式,了解各镇街区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情况,提高人口目标责任考评的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全面了解群众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倾听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整体工作提升。
二、调查对象
对各镇街区40岁以内已婚育龄妇女和村级计生专职主任进行随机电话调查,每处镇(街)有效调查对象为35人。具体分类和有效调查对象为:
1、近一年有孕情的对象,每处镇街区10人;
2、近三年生育对象,每处镇街区10人;
3、流入人口育龄妇女,每处镇街区5人;
4、村级计生专职主任,每处镇街区10人。
三、调查内容及计分标准
电话调查采取百分制,调查结果计入镇街区年度考核成绩,相关扣分在年度考核千分制内统算。
1、育龄妇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5分):未实际参加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每例扣0.5分;未免费的每例扣0.5分;未进行随访的每例扣1分;各项扣分累计不超过该项分值(下同)。
2、性别比综合治理(10分):育龄群众不了解“两非”有关内容的,每例扣0.5分。
3、避孕措施落实、随访服务情况(15分):应采取而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每例扣1分;未进行随访服务的,每例扣1分。
4、生育登记服务情况(15分):应生育登记而未登记的,每例扣2分,乱收费的,每例扣1分;推诿或故意拖延的,每例扣1分。
5、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情况(10分):未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的,每例扣1分;强迫回乡查体的,每例扣0.5分;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查环查孕收费的,每例扣1分;现居住地应发而未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每例扣0.5分。
7、行风建设情况(5分);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满意率低于95%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8、村居计生专干能力建设及待遇落实情况(15分):对日常业务不懂的,每例扣1分;待遇没落实的,每例扣2分;落实达不到村支书80%标准的,每例扣1分。
9、WIS信息准确情况(15分):系统中40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重点服务对象电话号码录入准确率达不到8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此外,核对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中相关信息的准确性,每有一处信息不准确的扣1分。
四、调查与抽样方法
1、制定抽样框:按照调查对象的界定范围,以姓名、电话等信息为要素,分别建立每类人群50人的抽样框(其中村计生主任全部),制成密封件。
2、随机抽样:在调查当天将密封件交给调查人员,随机选取指定数量的人员进行调查,电话关机或无人接听的另选其他人员,直至调查完有效对象。电话号码非本人或者其丈夫的,视为信息错误,50人抽样框未满足有效调查对象的,本项不得分。
五、调查时间和方式
电话调查共三天时间,局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调查。调查时,打开电话免提键,按照调查问卷的内容逐项询问,如实做好记录,调查完毕由两人共同在调查问卷上签名,并填写好调查汇总表当场密封,交信息中心统一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