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会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省气象台,12 月21 日至12月24 日,潍坊市及济南、青岛、淄博等14 个城市将会有一轮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根据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我市于2017 年12 月20 日15 时发布橙色预警,拟于2017 年12 月21 日0 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石化、化工、燃煤机组(锅炉)、工业炉窑、铸造等各工业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措施,采取停产、限产措施,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停止建筑、道路、水利、园林绿化等工程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城市建成区内,进行渣土车砂石运输车、国Ⅲ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
同时请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昌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 年1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