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加快建设“物联潍坊”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潍坊军分区。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8月31日印发
潍政办字83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