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小图标当前位置:卫计局 > 规划计划

山东省基层卫生发展“十三五”规划

时间:2017-03-28作者:来源:

    为深入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效率,促进健康山东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完善,为2020年建立城乡均等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山东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结合基层卫生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要求,以落实政府责任、回归公益性为重点,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趋完善。省财政投入资金新建改建标准化卫生室2.7万所。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3164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63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308个,村卫生室5.39万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数量分别比十一五末增加2.67%和6.73%,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群众在基层看病就医方便、可及程度明显改善。

    (二)公益性基层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破除以药养医机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实施。落实多渠道补偿机制,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公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本确立。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5年人均补助经费提高至40元,服务项目增加到12大类。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8114.43万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83.5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不断强化,项目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长期以来重医轻防的局面得到扭转,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差距明显缩小。

    (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引进和培养,开展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模式试点,加快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转变。截至2015年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共33.16万人,占全省卫生人员的38.72%,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96万人,比十一五末增加7.58%。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为21.8万多名老年乡村医生发放了生活补助,初步建立了规范的乡村医生准入退出机制。十二五期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总诊疗人次达20.6亿人次,占全省总数的69.3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日益凸显。

二、面临的形势和主要问题

    (一)十三五期间全省基层卫生工作面临的机遇。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卫生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镇江考察时指出,要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真正解决好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召开,确立了以基层为重点的38字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卫生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走在前列的决胜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等外部环境更加优化,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全面增强。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阶段性成果将进一步显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将进一步明确,推动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各项基础将更加夯实,相关制度和政策协调性不断增强,基层卫生工作作为政府民生工程,将越来越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此外,新型城镇化、智慧山东建设、健康服务业发展将进一步拓展和丰富基层卫生的外延和内涵,为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内在动力,更提供了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二)全省基层卫生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国正处在经济增速换档期和结构调整阵痛期,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十分艰巨。随着全省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区划调整使原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网络受到冲击;城乡、地区之间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居民健康管理服务难度加大;尤其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医改目标,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体来看,基层卫生主要存在资源薄弱、利用不足、能力不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等方面的问题,政策不配套、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体现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不均衡,与东部其他兄弟省份之间差距加大;运行机制不健全,机构发展无活力;功能定位不明确,全科医疗特色不明显,全省注册全科医生约1万人,仅占医生总数的4.3%;岗位吸引力低,专业人才短缺,服务能力不足;乡村医生执业化程度低,队伍不稳定,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较低,仅为4.6%;县域改革整体性欠缺,政策制度缺少统筹协同等诸多难题亟需解决。

    (三)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对基层卫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当前,随着健康中国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维护和保障全民健康,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基石,成为人们群众的热切期盼。根据2015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展》数据,我国慢性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占到总死亡人数的86.6%,导致的疾病负担占总疾病负担的70%,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我国群众健康的首要因素;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发病率居高不下,H7N9、埃博拉等新发传染病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根据省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12.21%,达到1202.33万,解决老年人医疗、养老问题,任务艰巨。这些新形势、新变化、新期待,要求基层卫生工作者必须紧扣群众健康服务的新需求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新需要,树立大健康理念,落实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从以疾病为核心转向以健康为核心,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重点疾病,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和治疗措施,特别要强化和提升慢性病、老年病和康复服务的功能和能力,上下联动,协力推进和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十三五期间,全省基层卫生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紧紧围绕健康山东建设总体目标和全省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把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新要求,适应城乡一体化和老龄化需要,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优势条件,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的服务功能,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三医联动,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服务能力、增强运行活力、完善制度保障为重点,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不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运行机制,转变和完善服务模式,推动基层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激发基层卫生机构活力,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当好群众健康守门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主要指标。到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政府在城市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10万居民办好1所标准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17年底消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在农村每个乡镇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基本实现每万居民配备2-3名全科(助理)医师。农村按照每千服务人口至少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乡村医生。

居民2周患病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达到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县域内30%左右的住院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机制更加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全覆盖。

四、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通过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发挥中医药作用,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主体;具体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开展转诊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挥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乡镇卫生院开展院内外急救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救护工作;突出全科医疗服务功能,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重点,提供综合性、连续性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分别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随访和康复等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床关怀病床,提高康复、护理床位比例。

    (二)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管理。以满足城区、远郊平原和山区的居民分别步行15分钟、20分钟、30分钟以内可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综合考虑区域内卫生计生资源、服务半径、服务人口以及城镇化、老龄化、人口流动迁移等因素,科学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划分服务区域,完善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及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和支持力度,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平台作用,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站一体化管理,鼓励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和领办村卫生室。结合农村城镇化建设,积极试点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城市化,加快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人口较多、医疗服务能力已经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乡镇卫生院,可支持其创建并纳入二级综合医院管理,保留其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创新政策,优化环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活力。

    (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制度,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投入,推进政府规划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化,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引进和设施设备更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疗科室建设,根据群众需求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提升常见病、主要慢性病风险筛查及早期干预能力;加强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中医馆)建设。提升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心理咨询室、营养工作室等。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居家护理和系统康复能力,探索建立老年分级护理管理模式。以业务、技术、管理等为纽带,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明确内部责权利关系,健全相关管理、运行和考核等机制,构建全科、专科协同服务模式。整合推进县域内医疗资源共享,积极推动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及区域内独立医学检验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等,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培训、远程预约等服务。充分利用医联体、医共体、对口支援等条件,与上级医院建立绿色通道,形成相对稳定、紧密衔接的双向转诊渠道。

    (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人事管理、执业注册等配套政策。鼓励地方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制度,增设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调整完善评审内容,加大聘用力度,拓宽基层卫生人才职业发展空间。积极推进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域一体化人才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比例。加强基层中医、康复、药师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医师参加精神科执业培训,鼓励有条件的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健康管理师。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为人才柔性流动到基层搭建平台。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制度。强化乡村医生教育培训,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鼓励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技术水平和学历层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全面落实财政经费补偿政策,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五)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医生团队责任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城乡全覆盖。加强签约医生团队建设,引导二级以上医院符合条件的医师参与签约服务,完善签约医生团队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居民信任度和满意度。进一步细化签约服务内容,探索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和保障政策,鼓励签约医生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通过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

(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丰富项目服务内容,扩大受益人群覆盖面,重点做好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及高危人群、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模式创新,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机制,突出重点指标、质量指标和效益指标,加强项目实施效果的社会评估,强化项目宣传和个体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监管。依托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建立覆盖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高效的质量监测体系和运行监控机制。加强医疗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制度和机制,依托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区域性基层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持续改进基层医疗质量。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依法执业监管,提高依法执业水平。严肃查处无证行医和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和协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重点项目工程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工程。按照满足急需、填平补齐、分步实施、提档升级的原则,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推进工程,以房屋设施、仪器设备、人才队伍、服务功能、规范管理为重点,实现配置升级、能力升级、服务升级、管理升级,为到2020年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提供有效支撑。标准化建设自2016年启动,与综合评价、示范创建结合推进,到2020年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要达到省颁基本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力争到202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标准。2017年起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消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空白点,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着力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有效承接和提供必要的首诊和转诊服务,提升服务的综合性、连续性和可及性,提高社会认同度和居民参与度。

(二)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开展家庭医生团队健康管理能力培训和基层护士全科化培训,建立一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需要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实施基层医疗卫生人才支持计划,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制度,创新培训模式,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推动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鼓励和引导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保护和调动基层卫生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健全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保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每5年到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临床进修1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按照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需要,大力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康复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支医项目,加大医学类高校毕业生选拔力度,引导和鼓励他们到基层服务。

(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化助推工程。坚持优化提升和培养引进并重,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快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队伍转化。合理规划和调整乡村医生资源总量与配备标准,完善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和补偿机制,增强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实施乡村医生订单定向培养,完善招生录取、人员管理、财政补助等相关政策。新进乡村医生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有困难的欠发达地区可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从事村级医疗保健工作,5年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探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实质性融合的有效办法。鼓励支持在岗乡村医生进入高等医学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支持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按照统分结合、专业对口、分类指导、协调推进的原则,以健全基层机构和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合作机制为重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精细化管理。稳步推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立以标准化工作量为基础的经费测算和分配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机构和人员标准化,不断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确保服务提供水平。完善绩效考核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和改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兼顾过程指标和效果指标,完善以考核促工作的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实施和管理效率与水平。推进医防结合、签约服务,提高群众受益面和获得感。

(五)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1工程。加快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业务融合。依托山东省健康云平台和山东省基层卫生计生综合管理系统,整合提升城乡资源,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6大应用系统业务协同,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开展区域、机构、医师、居民四个层面的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者数据的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卫生信息共享,到2020年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一卡通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卫生组织领导。基层卫生工作是深化医改和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点,各地要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总体要求,加强对基层卫生工作的领导,强化和突出基层卫生在医疗卫生事业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各级政府对基层卫生的职责任务,尤其是县级政府的投入责任,保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渠道地位,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属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切实承担起基层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各相关部门要转变观念,将以基层为重点落实到各类政策中,加大对基层倾斜力度,真正做到工作重心下移、优质资源下沉,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二)创新基层卫生管理模式。以增强县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为目标,坚持三医联动、上下联动,进一步明确县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快建立上下联动、功能协同、优势互补的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高效统一的卫生管理模式,加大财政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医疗资源纵向合作机制,切实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和质量。

(三)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以有利于调动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基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有利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三个有利于为目标,围绕提升能力、增强活力、规范服务,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坚持确保公益性和增强机构活力相统一,不断强化和完善政府主体办医责任,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的财政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照财务制度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进一步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和分配自主权,完善基层人才招录政策,建立卫生人才纵向流动机制,加快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和行业特点的基层卫生人才管理和薪酬分配制度。探索建立边远乡镇卫生院岗位激励制度,切实增强机构活力和岗位吸引力,为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制度提供机制保障。

(四)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扩大基本药物制度覆盖范围,增强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经费保障力度,持续释放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配送、使用监督,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适应医改新形势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需要,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强化临床用药管理,做好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与康复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提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基本药物保障水平,增强基本药物公共产品属性。健全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评估机制,加强基本药物制度运行监管。

(五)加强基层卫生政策研究和监测评估。尊重和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引导基层开展政策探索和制度创新。充分发挥省内医学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定期开展基层卫生政策的综合调查、专项研究和指导培训。建立基层卫生政策落实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测体系,定期评估规划的实施情况,监督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