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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卫计局对所属公立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7-11-24作者:来源:

各公立医院:

为进一步做好市属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昌邑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实施方案》(昌办字〔201713号)要求,市卫计局局制定了《市卫计局对所属公立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昌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0月28

 

 

 

市卫计局对所属公立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

(试行)

根据昌邑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昌政办字〔20167号)和《昌邑市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昌办字〔201713号)文件要求,经市卫计局研究,现编制市卫计局对所属公立医院的管理权责清单。

一、  党建工作

(一)卫计局:

市卫计局党委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在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履行管党治党职责,以严和实的精神引领,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扎扎实实把基层基础建设好、巩固好。市卫计局党委强化对公立医院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风、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保密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1、指导市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落实。一是指导公立医院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强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拓宽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提高廉洁行医、文明行医的自觉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着力解决好医务人员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增进人民群众对卫计局行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指导健全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把制度治党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准则》、《条例》要求,强化党内监督,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

2、以问题为导向,聚焦重点难点,补齐党建工作短板。着力解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精准发力,突出实效性,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3、引导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创新,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公立医院党组织负责人要夯实服务基础,提高服务能力,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狠抓工作落实,形成具有感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党建工作队伍。

4、市卫计局党委与市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及纠风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包靠分工负责制,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所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十个全覆盖”工作。

(二)公立医院:

1、组织医院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新学习教育载体,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员思想教育、管理监督、发挥作用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医院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政治教育,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与增强医院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同步推进。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党员干部,重点要加强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2、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道德品德教育为重点,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分期分次集中对医院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建办主任、组织干事及各分管党建工作的负责人和党务骨干进行培训,有效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努力拓宽培训渠道,积极探索适应形势发展的培训方式,全面提升行业党建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

3、结合医院党建实际,积极探索和总结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功能原则的新路子新办法,着力解决推进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理清工作思路,明确职能定位,进一步提高医院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4、结合医院党员思想实际和医疗业务工作,深入开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员日常学习制度、集中培训制度、个人自学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等党员学习教育机制;定期开展组织生活、改进"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谈话谈心制度、诫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党员管理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机制,重点是党委主要领导同志抓党建责任制,强化医院党建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加强领导、层层负责的工作体系和机制,确保医院党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5、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发挥党员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局面,使中层干部在各自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注重抓好职工思想教育,做好后进转化,调动职工积极性;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党员队伍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人事制度管理

(一)卫计局:

1.负责组建医院首届理事会,理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指导组建下届理事会,并进行日常管理;聘任市属公立医院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理事,提名聘任院长、副院长。在监事中选任监事会主任。监督、指导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

2.市卫计局严格落实公立医院人员“总量控制”,组织指导公立医院岗位设置和人才招聘及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和职称改革工作;监督公立医院全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控制总量内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务资格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3.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新的人事薪酬制度。

4.制定和组织公立医院实施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医院实现政府确定的运行管理目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以患者满意度、合理控制成本、诊疗行为规范、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理事会履职、章程执行、内部制度建设以及规范运行等为重点,加强对公立医院公益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率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评先树优、财政经费预算、医保支付等的重要依据和理事会成员任用、奖惩的重要参考。探索由第三方机构对公立医院进行评价。

5.与医院院长签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据此制定考核方案,对医院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与领导班子的职务聘任、绩效工资、评先评优以及其他奖惩措施挂钩;监督、指导公立医院建立和实施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

(二)公立医院:

1、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担任人员的调出、调入工作;对院内中层提拔、配备、使用提出意见;负责全院工作人员的考核、晋升、奖惩和调整工资;制定全院职工培训计划;做好全院职工的岗位设置及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退职退休工作;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完成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对医院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2、、负责人事报表统计、劳动工资等报表,分析统计数据;负责工资核算情况及劳动工资方面有关问题的协调;负责员工考核、考勤、奖惩、工资等管理工作,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福利工作;负责医院员工岗位变动及调整的工资审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劳资和工资变动审批表等。

3、负责办理医院员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对每月新进、辞职、调动、退休和死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增加、减少、停止、转移和接续手续。

9、负责办理单位增编、减编、编制核查等工作;对新进、辞职、调动、退休和死亡人员办理编制的增加、减少手续;做好编制核查工作;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的年报工作。

10、按医院用人计划要求视情况发布招聘公告、审核应聘人员的条件,核实符合条件人员的各类证件原件、收取复印件,并与相应科室进行对接,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试工、鉴定等环节,考核合格者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财务、资产和经济运营管理

(一)卫计局:

1、承担对公立医院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和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2、对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负有监督权;落实对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

3、指导制定公立医院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公立医院相关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4、提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5、协调参与公立医院医保政策研究制定,提出医保支付政策建议;

6、对医院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

(二)公立医院:

1、按照《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全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管理制度、物价管理制度以及完善财务部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2、根据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的财务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决算);加强医院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成本核算的管理工作。

3、核算职工工资:核对各科室考勤,按规定比例扣除病、事﹑产假工资;奖金录入及发放:根据各科室上交的奖金明细表进行录入;公积金管理:负责每年公积金年检,并负责新入职﹑离职人员办理事项。

4、定期进行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款项的清查核对;负责银行支票的管理,银行支出及转账业务的记账;负责催收、清理银行拨付和各项往来款项;妥善保管印章和空白支票;核对银卡存款和对账单。

5、负责日常报销的审核;根据成本费用核算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负责组织编制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配合各使用部门和市卫计局招标办共同做好采购工作。

6、负责对有关财产使用部门进行财产管理核算;负责固定资产入库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卡片管理;负责固定资产盘点、报废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负责固定资产明细账管理。

四、业务管理(医疗服务监管)

(一)卫计局:

1.制定公立医院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医护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制定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牵头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工作;承担实施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指导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负责公立医院医疗纠纷调处;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2.坚持纠建并举的行业作风建设模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以“三合理”(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为重点,细化考核指标,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发挥自我约束作用,强化同行业监管。加强公立医院和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弘扬正气,提升诚信意识。

3.组织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制定《昌邑市公立医院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实施方案》,指导全市公立医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公立医院按照要求组建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签订承诺书,做到组织、人员、工作三落实;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均实行省网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杜绝网下私自采购。严格控制抗生素类药物的使用,确保人民群众使用廉价、有效、安全的药品。

(二)公立医院: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包括对全院运行病历抽查及督导,督导核心制度在运行病历中落实情况,每月进行总结;组织院内外会诊,督导医疗各种台账完成情况,加强组织死亡病历讨论、危重症病人管理,监控手术科室非计划再次手术;医疗总值班管理,针对医疗总值班发现问题跟踪督导;培训和考核,每月病历评析工作总结、督导、培训,查房;临床路径管理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例会日常工作,新业务、新技术申报、评审等。积极做好临床协调工作,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监管和提高,起草医疗质量相关文件,对临床科室督导检查,对有关数据进行上报。

2、制定预防和处置医疗事故预案,处理医疗纠纷、投诉等事项,加强法律法规、医患沟通培训,保障我院医疗安全。同时,做好医疗安全相关记录及材料存档。实行第三方调查方式对全院住院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客观真实地反映出住院患者感受。

3、对医院医师的注册、变更进行办理,严格处方权管理,对临床科室依法执业监督;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等技术援助活动;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检查、汇总、分析、反馈,持续改进,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4、针对各专业特点,制定专科培训计划,医院科室根据计划进行培训及考核;督促检查门诊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5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办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卡、组织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审核;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结题成果鉴定;负责重点学科申报、管理工作;对接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工作。

6、做好病例及其他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做好病例复印、病例回收整理、病例归档调阅等工作。

7、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器械、试剂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8、负责医保、新农合政策的宣传、落实和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新政策,做到上传下达;深入病房进行医保工作检查,核对确认参保患者身份,审核外伤患者,做好病房医保管理工作

五、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

(一)卫计局:

1.机构考核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根据制定的《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昌卫办〔201668号)通知要求,市卫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奖惩,并与财政补助力度、医保基金支付、薪酬总体水平、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等挂钩。将考核结果向市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并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由有关方面按程序进行严肃查处。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 将考核结果、程序等纳入信息公开范围,按程序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2.人员考核结果应用与信息公开。以人员考核为重要内容形成考核结果,与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和职工的薪酬发放、岗位聘用、个人职业发展与管理等方面激励约束挂钩,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收入分配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严禁给科室和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人员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内公开。

(二)公立医院: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原则,发扬民主,经常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主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会议,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对医院的绩效考核落实到科室和医务人员,对不同岗位、不同职级医务人员实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围绕办院方向、社会效益、医疗服务、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培训、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六、加强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实施。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的组织指导下,市卫计局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纳入深化医改总体部署,并作为简政放权、加强监管的重要举措,与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的政策相衔接,精心组织实施。

   2.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完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供考核的基础信息,加强大数据处理技术、统计分析技术、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考核中的应用,实施动态、精准考核。探索将考核指标信息与各管理环节、业务活动流程建立直接联系,确保信息的可及性、真实性和实时性。建立完善考核分析信息系统,提高考核工作效率。加强考核工作网络和队伍建设,由专门力量实施考核工作,推动考核逐步专业化和规范化。

   3.加强宣传教育。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积极开展政策培训,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健全内部考核机制,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将考核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营造寻找差距、持续改进、追求高绩效目标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