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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昌卫法监〔2018〕2号 时间:2018-01-22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市考生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料审核工作,本着便民、高效原则,按照全域统筹、全行业属地化统一管理的要求,现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公告之日起2018年1月20日24时;请各位考生依照有效身份证件按有关规定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报名网址: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www.nmec.org.cn/。

3、注意事项: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证件数码彩色小二寸照片。报考公共卫生类别考生请选择“潍坊”考点;军事医学考生在驻地考点报名,不再由济南统一组织报名考试。

二、现场审核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各县市区的考生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分别负责。经研究确定,昌邑市各医疗机构的考生请2018年1月27日-1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到昌邑市卫生计生监察大队三楼会议室(昌邑市利民街187号)进行现场审核,联系电话:(0536)5590693;(0536)5590696。

三、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

见附件。

四、考试费用

2018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将分别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网上缴费。实践技能考试网上缴费,在省考区终审合格后进行,具体时间3月25日-4月3日 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7]2号)和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重新公布医师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综合笔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卫财字[2017]48号)规定,即实践技能考试费临床、公卫类为269元/人,中医类为267元/人,口腔类为299元/人;综合笔试执业医师考试费为256元/人,助理医师为128元/人。省考区终审合格的考生,务必按照公告的时间及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纳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如报名后因自身原因不参加考试者,其缴纳的考试费一律不退。

 

附件:201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昌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

                                 2018年1月22

 

 

 

 

 

 

 

 

 

 

附件

2018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提交材料说明

 

1、根据《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二款,须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时间计算连续工作时间。专科学历毕业的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毕业的于2013年12月31日前注册,方可报考2018年医师资格考试。提供的连续工作证明须按执业变更记录逐个单位开具。跨省变更的原证已收回或丢失的,须由原注册批准单位出具证明或打印注册记录后加盖公章。

2、任何医疗机构均须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级疾控中心无需提供。注意是“副本”(正本无效),加盖单位“公章”(科室章无效)。非现役军人在部队医院试用或执业的,须提供军队医疗机构对外服务许可证。

3、以下材料中《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和《连续工作证明》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打印,如涉及多个单位,须多个单位同时开具证明,每个单位一份。

4、提供虚假《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证明》和假毕业证的考生,考点有权扣留假证明和假毕业证,核实后进行全市通报,并取消两年报考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通报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5、以下材料中,身份证复印件须双面复印,其他证件(军官证、护照、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须将照片页与内容页同时复印。

6、毕业证丢失的,可以提供由原学校补办教育部统一制式的“毕业证明书”,其他证明无效。

7、参加短线医学加试考生需单独递交《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加试考试考生报名资格申请审核表》(详见2017年考务通知)

一、本科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二)已毕业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各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三)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报考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报考师承和确有专长助理医师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师承和确有专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8月25日前取得);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注:《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下载请见附件。


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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